|
长沙机场航空货运中心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回到首页 > 空运须知 |
一、怎样办理航空货物托运
1、需在航班起飞前3小时将货物交付至我司托运,航空货物应包装完好,携带发运人有效身份证件,属国家控制或禁运品还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属单位发货还应单位出具证明) 2、详细填写货物托运书 3、对货物进行检查、称重 4、凭有效单证、证件到长沙机场空运营业部办理托运(发货)手续; 5、交运费后请妥善保管货运单的托运人联。 二、怎样办理货物提取 1 、 收货人凭货物提取联或到货通知单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若由单位收取应一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2 、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3 、 收货人应到我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4 、 收货人应在长沙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5 、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航空快递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6 、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航空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三、注意事项 1、所托运货物的体积不小于 5x10x 20cm ,不大于 80x100x 120cm , 单件重量不超过 120KG , 国航和东航不超过100KG(具体根据机型来定)超过以上限制须经我司确认同意方可托运. 宽体飞机装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500-1000公斤. 体积一般不超过250x200x160厘米 2、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 6000 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轻泡货物以6000 立方厘米1公斤计重,1立方可按167KG计算; 3、货物包装符合民航航空货运有关要求 4、贵重物品请如实申报,无声明价值的货物如有丢失按民航有关规定处理 5、为了您的货物在运输中的保障,请您参加货物运输保险 6、量大货物运输,请提前与我公司联系并订舱。 国内航空货运流程: 发货人下单---客服专员---通知提货---订舱---安排航班---上门提货---核对货物数据---制单----机场货站交货---安检---放行---打板/装箱---装机---航班起飞---途中跟踪---到达对方机场---机场理货---提取货物---配送货物----收货人签收---原单返回发货人 四、 声明价值 托运国内货物,毛重每千克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 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每 张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已办理托运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 五、 货物运输变更 托运人对已办妥运输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应当提供原托运人的出具的书面要求,个人有效证件和货运单托运人联。 要求变更运输的货物,应当是一张货运单填写的全部货物。 六、 查询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和收货人可在出发地或目的地向承运人或其代表人查询货物的运输情况,查询时应出具货运单或提供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货物品名、 件数、重量、托运日期等内容。 七、 保险 托运国内货物,托运人可委托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 物国内航空运输险。若投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坏、丢 失、保险公司按保险条例给予赔偿。 八、 货物到达和交付 收货人凭到货通知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 件提货;委托他人提货时,凭到货通知单和货运单指定 的收货人及提货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提货。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出具单位介绍信或其它有 效证明时,收货人应予提供。 航班到达后120分钟左右可提取货物。 自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货物免费保管2日。逾期提取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核收保管费。 鲜活易腐物品及其它指定日期和航班运输的货物 、托运人应当负责通知收货人在到达站机场等候提取。 九、 责任和赔偿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 损坏、承运人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赔偿事宜 |
|